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发挥志愿服务的独特作用,传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引导动员全区志愿服务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引导动员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围绕民生保障、产业发展、文明乡风建设、乡村治理、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搭建项目对接平台,打造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选树一批志愿服务参与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带动,推动形成志愿服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良好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志愿服务行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志愿服务融入示范区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用通俗的语言阐释党的“好声音”“好政策”,用百姓的视角回应他们关切的民生问题,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讲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宁夏故事,不断优化和完善乡村“石榴籽”学校、“石榴籽”家园、“石榴籽”课堂等志愿服务阵地,精心打造一批“金花园”式的民族团结社区,培树一批“王兰花”式的模范人物,塑造一批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乡村志愿服务品牌,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
(二)实施乡村产业发展志愿服务行动。围绕发展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六特”产业,聚焦群众产业发展需求,动员鼓励全区科技、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领域专家人才、大学生、基层工作者、产业带头人、种植养殖大户等积极参与助农志愿服务,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提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扶贫、农产品加工、春耕生产、田间管理、技能培训、科学种养等为民志愿服务实践,协助开展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农产品品牌建设、合作社管理、农村企业培育、劳务输出等指导,参与新兴产业、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特色产业等领域工作,帮助农户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推动农业产业链延伸,促进产业多环节增效,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两企三新”党建优势,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的路径,发挥其在资本、技术、人才和市场方面的资源优势,多维度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三)实施困难群众帮扶志愿服务行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以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群体、困境儿童、留守人员、残疾人、困难退役军人为服务重点,找准志愿服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精准对接困难群众需求,整合志愿服务资源,不断深化服务内涵,优化志愿服务项目,创新“志愿服务+社工服务”“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服务模式,开展入户走访、上门关怀、亲情陪伴、生活照料、便民代办、生活保洁、心理疏导、假期课堂、社会融入、法律援助等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志愿实践活动。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程的意见》,围绕落实“十二项关爱帮扶行动”,聚焦农村8类家庭中的特殊困难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志愿服务关爱帮扶活动。
(四)实施文明新风传播志愿服务行动。发挥志愿服务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用好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体育、社工服务、志愿服务、文化旅游、民宿体验等阵地设施,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实践,宣传政策法规、先进典型、农耕文化、古村文化、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等内容,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加强农村群众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素质培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健全完善乡村志愿服务体系,推动乡村文明创建更接地气、蓬勃开展。持续倡导厚养薄葬、抵制高额彩礼、破除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努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志愿服务力量。
(五)实施环境卫生洁美志愿服务行动。倡导志愿服务参与绿色乡村、健康乡村建设,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房质量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基本公共服务等提升工程,协助开展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农业环保、农村生态保护、水源保护、绿化美化、垃圾分类等工作,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激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自觉性,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推动“村容整洁”向“生态宜居”转变,促进乡村增“颜值”、提“气质”。开展卫生防疫、监测、管理、诊治等卫生健康服务和健康教育宣教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实施平安乡村建设志愿服务行动。推广“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品牌,坚持多方参与、协同治理,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动员辖区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仲裁员、公证员、有威望的村干部、党员和乡贤等志愿服务力量,发挥好“说和室”“调解室”“工作室”“和事佬”等一批接地气、暖民心的村级治理品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社会帮教等志愿服务活动,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平安建设延伸到乡村每个端点,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服务不缺位,矛盾不上交。推动乡村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用电防火、地质灾害、地震、防溺水、食品安全等政策和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开展乡村安全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筑牢群防群治坚实防线,全力营造“平安有我、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机制
(一)健全组织动员机制。市、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履行志愿服务统筹协调职能,发挥好本级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作用,推动建立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联动会商机制,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发挥党组织引领和党员带头作用,强化思想政治动员,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搭建参与平台,拓宽参与渠道,用好线上线下动员方式,常态化动员群众就近就便参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实践。
(二)健全供需对接机制。市、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要坚持满足需求与引领需求相结合,准确把握群众急难愁盼,指导相关部门、乡镇精准对接志愿服务需求,发布需求清单,推广菜单式服务和项目化运行,实现供需双向互动、精准匹配。抓住重要节庆节日和乡村赛事等契机,组织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以“一老一小”、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为重点,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志愿服务质效。
(三)健全协同参与机制。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用足用活支持政策,整合优势资源,健全志愿服务制度,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系统志愿服务融入乡村振兴。
发挥乡镇(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慈善资源等协同联动作用,广泛动员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两企三新”优势作用,支持和参与乡村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四)健全保障激励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参与乡村振兴,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坚持谁使用、谁招募、谁保障,为志愿者提供物资设备、安全保障及相应保险,真实、准确做好志愿服务信息记录、证明出具,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围绕乡村振兴选树志愿服务优秀案例,推荐参加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评选和各级、各行业领域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支持志愿服务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